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07 15:08:24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抓好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我园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市中区教育局《xx年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布置,同时通过这样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园师生应对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能力,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平安,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动“安全教育月”活动防范。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xx年6月1日—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xxx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5日)

1、召开动员大会。根据区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由姚老师组织召开全园各级人员安全动员大会,部署全园安全工作推进计划,号召全园教职工本着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和责任意识,抓细节、重落实,切实做好全园安全稳定工作。

2、开展“保安全、促服务”主题倡议活动。向全园教职工、幼儿以及家长发起“保安全、促服务”的倡议书,充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号召她们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找问题、挑不足,积极献计献策,促进幼儿园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二)教育、自查、检查整改阶段(6月8日—6月12日)

1、安全教育、培训

6月8日—6月12日,幼儿园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分期分批组织全园教职工对《教师岗位职责》、《教师行为规范》、《教师一日工作流程》、《教师课件接班制度》、《幼儿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应急预案》等重点安全制度进行培训和学习,丰富教职工安全知识储备,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2、考核

6月12日,采取笔答考试的形式,组织对全园教职工前一阶段的培训、学习内容进行考核。

3、安全自查

6月9日,由幼儿园安全质量检查小组牵头,对园舍内外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安全隐患。其中:

(1)在防火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园内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并安装到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园内各库房所属物品是否规范存放等。

(2)在防盗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园内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安全值班、巡视、来客来访记录是否认真填写,红外防盗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防盗设备操作方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法等。

(3)在用电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班、各部门电器设施设备是否规范使用,各班级是否确保“离人断电”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15——6月19日)

1、开展消防演习。6月16日下午,幼儿园组织全园教职工和幼儿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培养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2、开展“我为安全工作提建议”活动。6月15日—6月19日,向教师征集安全工作的建议。在收集整理后,对于比较好的合理化建议,幼儿园将及时采纳并上报校领导和区领导。

3、梳理与巩固学习内容,积极备战“安全知识竞赛”。6月18日—6月19日,幼儿园将采取集中复习、自主复习、不定期抽测相结合的方式,巩固教职工前一阶段所学到的安全知识。

(四)总结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幼儿园对全园教职工和广大家长提出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总结,并将一些好的建议形成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体系中,建立持续改进、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准则,深入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活动,实行治标兼治本,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校营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3、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要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专栏、安全教育课、报告会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5、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100%。

四、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初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消防技能。落实“一畅两会”(各建筑物所有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自救逃生)的具体要求。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消防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位成员、每个部门,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主动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每月中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培训会。主要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防知识水平,懂得火灾的起因、火险的预防、一畅两会、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设备材的使用方法、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

4.利用每周的教师例会,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期末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教室领导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利用校园网、广播等多种途径扩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面(如张贴消防安全挂图、藏书楼利用电子图书、学生宿舍设置消防教育宣传专栏等)。

5.每月不定期地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器材及时更换处理。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的对本管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派人解决处理。

6.加强学校的消防工作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宣传教育,杜绝学生带火种进校,完善消防标示设置。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至两次火险疏散演练,让学生掌握逃生的正确方法,保证演练的顺利成功。

7.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食堂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油炸食品时的严格监控检查。

8.电工维修人员要 ……此处隐藏8274个字……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务分工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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